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15篇
读完一本书以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何不写一篇读后感记录下呢?怎样写读后感才能避免写成“流水账”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1这个暑假我看了好多书,其中一本就是《时代广场的蟋蟀》。
《时代广场的蟋蟀》讲的是一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因为贪吃不小心掉进了一只野餐篮里,然后又被带到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他非常想念他在乡下的自由生活,后来,它幸运地碰到塔克老鼠和亨利猫,以及爱它的主人—玛丽欧,在朋友们的帮助下,它终于如愿以偿地回到了故乡。虽然它曾经也干了不少坏事,比如咬坏了主人家辛辛苦苦挣来的纸币,还烧掉了报摊,当白利尼妈妈准备扔掉它的时候,突然听它演奏了一首美妙的曲子后决定原谅它了。看了这本书后,我真为这只蟋蟀的幸运而高兴,想想它没有被装在蝈蝈笼子里当商品出售,能够自由自在的生活在鸟语花香的大自然中,它生活的很幸福。
夏天,我经常看见有人拿着一大堆的蝈蝈笼叫卖,每个笼子里都有一只蝈蝈,我自己也曾经买过,拿回家后放在阳台听它的叫声,喂给它吃毛豆和西瓜皮,可是过不了多久蝈蝈总归会死掉,所以以后我再也不买了,读了这个故事使我深深地体会到蝈蝈不应该被笼子装起来当商品买,它们是有生命的,它应该属于大自然的。这只蟋蟀的奇特的旅程使他真正体会了城市和乡间的不同,城市的道路宽敞干净,可是没有了泥土的芬芳;城市里到处是灯红酒绿,可是连只 ……此处隐藏7231个字……责任呢?因为他吃掉了两块钱老鼠他可叫他走,他不走,还是接受了主人玛丽欧妈妈的惩罚。他那可是他们心地善良,及时每天表演也非常的不高兴看到了主人玛丽欧的笑容还是非常开心的。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15大家一定知道“蟋蟀”吧!它是一种小小的昆虫。可在这本书中,作者向我们介绍了一只与众不同的蟋蟀,它叫“柴斯特”。
自由?快乐?出名?你会选择哪一个?柴斯特又选择了哪一个?看完文章你就知道了。
1961年的夏天,柴斯特遇到了一个“小麻烦”。
柴斯特住在康涅狄格州,它从没有想过离开这里。可是,它因为贪吃而跑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了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这,它认识了一只小老鼠和一只猫,还有它的主人——男孩玛利欧。一天晚上,朋友们大餐时,发现了柴斯特有超强的音乐天赋。它用自己超强的音乐天赋报答了朋友们,也帮助了玛利欧一家,这使柴特斯上了报纸头条,惊动了整个纽约!不过,柴斯特并不开心,它想念故乡的自由自在、安静安详的生活。在朋友们的帮助下,柴斯特终于回到了康涅狄格州。
那一只猫曾在书中说过:“既然柴特斯的一生是它自己的,它就应该去做它想做的事。如果成名只是让它觉得不快乐的话,那成名又有什么意思呢?”
是呀,出名是一件好事,但对于柴斯特来说,一天两次演唱会,不得不说累。那还不如不出名哩!
这一本书中,讲的就是我们自己,现在的小朋友都是课外班,没有时间玩耍,失去了童年的本质,让我们不快乐;想学的就学,不想学的就不学,这样才能更快乐。
柴特斯喜欢纽约,更喜欢康涅狄格州,它始终记得那里的花、草、树……什么都比不过那里的景色。“自由”早以像金子一样宝贵,柴特斯选择了自由。这本书让我们对自由的选择而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