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事故赔偿协议书8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我们都跟协议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签订了协议就有了法律依靠。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协议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事故赔偿协议书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事故赔偿协议书 篇1甲方: 姓名、 住址、 身份信息;
乙方: 姓名、 住址、 身份信息;
甲、乙双方就于20xx年5月13日发生的医疗过错事故赔偿事宜,经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元整)。
二、乙方指定XXX银行帐号为接受本次医疗过错赔偿损失的帐户,甲方的赔偿款项到达乙方指定帐户,视为乙方己收取该赔偿款,乙方收取上述费用后,本医疗过错事故造成乙方人身损害赔偿事宜即处理终结,乙方不得再向甲方、相关人员及单位主张任何权利。甲方与保险公司理赔事宜无论结果如何与乙方无关。
三、乙方收取赔偿款项后,甲、乙双方再无任何纠纷,甲方不得再追究乙方任何责任。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次提出增加或提出任何补偿事宜,本医疗纠纷一次性终结,双方别无纠葛。
四、乙方收取赔偿款项后,乙方保证不再追究甲方的任何责任(包括民事、刑事等),并保证不再追究甲方及相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五、本协议条款内容是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原则下共同商定,是甲 ……此处隐藏2131个字……方各存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事故赔偿协议书 篇8意外事故时间:20xx年9月29日
意外事故地点:霁虹桥至江顶寺施工便道塌方处(距霁虹桥约200m)
当事人情况:
行人:姓名:周桂芹,性别:女,年龄:74,住址:保山市水寨乡平坡村2组。
施工方:中铁大桥局澜沧江特大桥项目部
事故经过:
20xx年9月29日水寨乡平坡村村民周桂芹在途经中铁大桥局澜沧江特大桥项目部施工现场时,由于意外落石,造成村民周桂芹头皮及左腿擦伤。事故发生后,施工方积极配合医院对病人进行及时治疗,至20xx年10月20日,周桂芹病情稳定并好转,在家属及本人要求出院下,经水寨乡卫生院医生同意下病人出院。
经调解协商,在平坡村委会周洪光书记和李光标副村长的见证下,中铁大桥局澜沧江特大桥项目部与周桂芹及其子女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住院期间医疗费用¥3148.80元由我方全部承担。
2.住院期间护理费用共¥900元由我方支付。
3.在家疗养期间所需的护理费用¥600元由我方支付。
4.在家疗养期间所需营养、医疗费用¥2160元由我方支付。
5.中铁大桥局澜沧江特大桥项目部一次性支付上述费用后,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连带责任。今后伤者再发生任何事故及状况所需费用与中铁大桥局澜沧江特大桥项目部无关。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见证人及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订即日起生效。
伤者及其家属:
施工方:
见证方:
二○XX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