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施工合同汇编六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施工合同7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施工合同 篇1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承包甲方的油漆涂料装饰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1.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工程内容:详见合同附件一。
3. 委托方式:采取甲方提供材料,乙方包清工的委托方式。
4. 工程工期:
5.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以乙方实际工人开工算起)。
6.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以按规定的验收标准验收合格的日期为准)。
第二条、工程总造价: 元。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自行采购施工材料,其所购材料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其材料必须在协定店铺采购。
2、甲方采购后材料经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甲方应给施工人员办理进场施工手续(出入证等)。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及施工所需 ……此处隐藏8744个字……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一)建设工程质保期。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5、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建设项目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六个月、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第九条、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
第十条、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日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日内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逾期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日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日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