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劳动合同集合6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劳动合同6篇,欢迎大家分享。
劳动合同 篇1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试用期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 ……此处隐藏8060个字……可以只签字而不盖章,也可以只盖章而不签字,也可以既签字又盖章。双方当事人的签字、盖章行为既可以同时同地完成,也可以异地完成。在异地完成情况下,以最后一方当事人完成签字或盖章时间为合同成立时间。
劳动合同 篇6很多人误以为劳动合同期限和服务期一样,但事实上,单位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往往会将劳动合同期限和服务期规定得不一致。关于劳动合同期限与服务期规定的内容 ,大家可以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劳动合同的期限是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的存续的期限。而所谓的服务期主要是用人单位出资给劳动者提供专项的培训,而要求劳动者在培训结束以后必须保证在用人单位服务几年。因此,两者不一样。一般劳动合同期限和服务期限有一下几点区别:
1、 服务期是劳动合同的一项内容,是规定在劳动合同内的。服务期是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的条款之一,是供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选择适用的,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
2、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决定在劳动合同中加入服务期条款,需注意的是这一条款的适用还有条件限制,不是任何情况下,用人单位都可以约定服务期条款,只有在条例规定的三种情况下才可以约定,即出资招用、出资培训、或者提供了其他特殊待遇。
3、 服务期不一定与劳动合同期一致,也不必然在签定劳动合同的时候就约定。有时,用人单位对员工的出资培训或其他特殊待遇发生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用人单位可以在此之前或之后与员工作出服务期约定。因此服务期可能小于合同期,也可能等于或长于劳动合同期。
很明显,劳动合同期限与服务期限是不一样的。劳动合同期限是每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都会存在的,但服务期限就不一样的。通常情况下单位对劳动者进行了专项技术培训的,才会与之约定服务期。